欢迎访问深圳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深圳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注册商标的续展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1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注册商标的续展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
  1、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
  2、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的原因在于,商标的功能是使人识别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当注册商标具有此功能时应让其继续存在下去,当注册商标失去此功能时不应让其继续存在。
  3、我国《商标法》遵循国际惯例,对国内外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做了统一规定,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注册商标的续展
  1、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2、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商标局接到续展申请后,经过审查,如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即可予以核准,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
  4、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